首页 > 最新消息 > 其他 > 卫福部修正「健康食品之护肝保健功效评估方法」 2016-04-26
卫生福利部(下称卫福部)於4月25日公告修正「健康食品之护肝功能(针对化学性肝损伤)评估方法」,名称并修正为「健康食品之护肝保健功效评估方法」,此次修正为於原仅一项「四氯化碳诱导化学性肝损伤」外,增订4项诱发肝损伤试验模式之护肝功能评估方法(「常用止痛药物乙醯胺基苯酚诱导化学性肝炎损伤」、「硫代乙醯胺诱导肝纤维化之慢性肝损伤」、「酒精液态饲料诱导酒精性脂肪肝」、「高脂饲料诱导非酒精性脂肪肝」),另於原「四氯化碳诱导化学性肝损伤」试验模式之护肝功能评估方法,增列人体与高等实验动物间试验剂量之换算方法建议、增修订实验测定项目及增订功效宣称字句等。该评估方法自即日生效,惟自本公告生效日起3年内,申请健康食品查验登记案件,其试验如系於公告生效日前已开始执行,亦得适用本次修正前之公告方法。
我国自88年实施健康食品管理制度,迄今已约17年历史,产品须向卫福部申请健康食品查验登记,取得许可后,始得称做「健康食品」。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之定义,「健康食品」系为具有实质科学证据之「保健功效」,并标示或广告具该功效,非属治疗、矫正人类疾病之医疗效能为目的之食品。目前得宣称之保健功效共有13项:「护肝」、「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免疫调节」、「骨质保健」、「牙齿保健」、「延缓衰老」、「促进铁吸收」、「胃肠功能改善」、「辅助调节血压」、「不易形成体脂肪」、「辅助调整过敏体质」。产品所准许宣称之保健功效及其宣称叙述,取决於个别产品依据卫福部公告之保健功效评估方法,提出科学实验验证结果,证实於建议摄取量食用系为安全又有效。截至105年3月核可产品约350件,其中35项产品具「护肝」保健功效宣称,可於食品药物消费者知识服务网http://consumer.fda.gov.tw/(首页 > 整合查询中心 > 食品 > 核可资料查询 > 卫生福利部审核通过之健康食品资料查询)查询。
食药署再次强调,健康食品本质仍属食品,并没有等同药品的效果,亦无治疗疾病或瘦身减肥的作用,若身体有任何不良状况仍应循正常医疗管道诊治,亦切勿自行食用夸大功效或疗效产品,以免花钱又伤身。平时更应有正确的饮食观念,「均衡饮食、正常作息加上持续运动」才是最好的保健之道。
资料来源:食品药物管理署
我国自88年实施健康食品管理制度,迄今已约17年历史,产品须向卫福部申请健康食品查验登记,取得许可后,始得称做「健康食品」。依健康食品管理法之定义,「健康食品」系为具有实质科学证据之「保健功效」,并标示或广告具该功效,非属治疗、矫正人类疾病之医疗效能为目的之食品。目前得宣称之保健功效共有13项:「护肝」、「抗疲劳」、「调节血脂」、「调节血糖」、「免疫调节」、「骨质保健」、「牙齿保健」、「延缓衰老」、「促进铁吸收」、「胃肠功能改善」、「辅助调节血压」、「不易形成体脂肪」、「辅助调整过敏体质」。产品所准许宣称之保健功效及其宣称叙述,取决於个别产品依据卫福部公告之保健功效评估方法,提出科学实验验证结果,证实於建议摄取量食用系为安全又有效。截至105年3月核可产品约350件,其中35项产品具「护肝」保健功效宣称,可於食品药物消费者知识服务网http://consumer.fda.gov.tw/(首页 > 整合查询中心 > 食品 > 核可资料查询 > 卫生福利部审核通过之健康食品资料查询)查询。
食药署再次强调,健康食品本质仍属食品,并没有等同药品的效果,亦无治疗疾病或瘦身减肥的作用,若身体有任何不良状况仍应循正常医疗管道诊治,亦切勿自行食用夸大功效或疗效产品,以免花钱又伤身。平时更应有正确的饮食观念,「均衡饮食、正常作息加上持续运动」才是最好的保健之道。
资料来源:食品药物管理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