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頁 ﹥ 最新消息 > 其他 > 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新增「農業科技業」 2016-05-05
櫃買中心修正「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部分條文,新增「農業科技業」掛牌類別。
行業別修正後 (27類) |
產業定義 |
農業科技業 |
指運用科學技術或獨特營運模式,提升農業研發、生產與行銷之效率及產品價值,降低氣候異常或疾病蟲帶來之農產品損失,維護經濟動(植)物營養健康與生產環境永續,以及保障民生健康安全福祉之產業,如:育種繁殖業、栽培/飼養/養殖業、疫病蟲害防治資材業、肥料/飼料業、機械/設備/設施/工程業、保存/加工業、包裝/儲運/行銷業、技術服務業、其他經中央主管機關指定之產業等。 |
「上櫃公司產業類別劃分暨調整要點」第三條規定,發行公司初次申請股票上櫃時,其最近二個會計年度之財務報告,符合下列各款情形之一者,應依各該款規定劃分其產業類別:
(一)最近二個會計年度之財務報告,有所營任何一項業務之營業收入占其全部營業收 入之比率超過百分之五十以上者,以該項業務為其上櫃產業類別。
(二)最近一個會計年度之財務報告,有所營任何一項業務之營業收入占其全部營業收入之比率超過百分之八十以上者,以該項業務為其上櫃產業類別。
發行公司初次申請或上櫃公司申請調整為生技醫療業,如以生物技術或生技食品產銷為主要業務者,需取得行政院衛生福利部等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可,始得據以劃分為生技醫療業;另發行公司初次申請或上櫃公司申請調整為文化創意業或農業科技業,分別需取得文化部或農業委員會等相關主管機關之核可,始得據以劃分為文化創意業或農業科技業。
資料來源:證券暨期貨法令判解查詢系統